为整治电视剧及网络剧领域愈演愈烈的演员署名排序争议,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的通知》。该文件从演员职业规范、署名分类标准、排序规则及宣传物料管理等方面提出系统性要求,旨在遏制“撕番”乱象,推动行业回归艺术创作本质。
针对演员署名乱象,《通知》明确要求演员及其经纪机构需恪守职业道德,将创作重心置于艺术本身,不得以署名排序干扰剧组正常工作。同时,需主动引导粉丝理性追星,严禁利用署名问题制造舆论对立或发起网络攻击。文件特别指出,演员署名应严格遵循分类管理原则,仅允许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头衔,且仅适用于有明确角色对应关系的演员,禁止随意增设其他称谓。
在排序规则上,《通知》规定演员署名须以法定姓名为基准,按姓氏笔画由少至多排列。复姓按首字笔画计算,少数民族演员以身份证登记姓名的首个汉字笔画为准。若笔画相同,则依次比较后续汉字笔画直至确定唯一顺序。对于使用艺名的演员,需采用“真名(艺名)”格式,禁止单独使用艺名、英文名或昵称。
针对片头片尾署名形式,文件提出差异化要求:片头仅保留“领衔主演”与“特别出演”两类称谓,且“特别出演”人数不得超过10位,同时需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片尾则需完整列明所有演员,按“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分类排序,并同步标注排序依据。海报、预告片、新闻通稿等所有对外宣传物料均须与片头署名规则保持一致,杜绝因平台或渠道差异产生区别对待。
为保障新规顺利实施,《通知》设置约一个月的缓冲期,并将于2026年7月10日起正式生效。届时,所有首播剧集均须严格执行上述标准,制作机构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发起单位提交书面说明并备案。此次规范通过细化分类标准、统一排序规则及强化全流程监管,为行业构建了可操作的署名管理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