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诉“渝见”商标侵权引热议,老板娘哭诉赔偿金得卖千碗面

   发布时间:2026-06-14 12:59 作者:天脉网

河南南阳一家名为“渝见小面”的餐饮店,近期因被全国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成为舆论焦点。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双方后续的沟通与处理结果备受期待。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大参考”栏目报道,这家“渝见小面”的老板毛女士是重庆人,她于2024年8月在南阳开设了这家餐饮店。由于重庆市的简称是“渝”,她便将店铺命名为“渝见小面”,意在突出重庆风味,并无参考或模仿“遇见小面”的意图。毛女士表示,南阳市当时并没有“遇见小面”的门店,因此她对被起诉感到意外。

“遇见小面”方面此前以商标侵权为由对“渝见小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7000元至8000元。毛女士对此表示质疑,认为对方存在恶意索赔的嫌疑。她哭诉道:“我八块钱一碗的面,至少得卖1000碗才能覆盖赔偿成本,这还不算其他开支。”

6月13日,“遇见小面”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关于商标事件的说明》,称已于6月12日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了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声明中提到,“遇见小面”也是从一家小店逐步发展起来的,深知创业不易,因此尊重每一位经营者的辛勤付出。

同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渝见小面”老板娘毛女士表示,她于6月12日晚收到对方律师的信息,确认“遇见小面”已准备撤销起诉。至于店铺是否会继续沿用“渝见小面”这一名称,她表示暂未确定。

针对此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总裁、高级权益合伙人陈燕红分析称,从商标近似判定的标准来看,本案大概率不构成侵权。她指出,商标近似需结合音、形、义、整体标识以及消费场景综合判定。“遇见小面”虽可注册“遇见”为商标,但无权独占“渝”这一地域用字或垄断“yu”这一读音。“渝见小面”在门头、装修、菜品等方面均独立运营,未发现模仿或蹭热度的行为,店主作为重庆人,取名可能仅是为了标注家乡风味,主观上并无侵权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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