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新材获港股IPO备案:小米等资本助力,声学材料全球领先谋新篇

   发布时间:2026-07-15 03:00 作者:赵静

证监会国际合作司近日发布备案通知书,镇江贝斯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新材”)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申请正式获得批准。根据规划,该公司将发行不超过1.03亿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同时19名股东持有的约3.58亿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将转为境外上市股份。

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贝斯特新材自2017年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电子功能增强材料领域。公司依托无机粉体、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三大核心技术平台,开发出覆盖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新能源汽车及光伏产业的多系列产品。其核心产品N'BASS®纳米超构吸音材料成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在2025年上半年全球声学增强材料市场中以18.1%的市占率位居首位;在LIB隔膜涂覆用氧化铝陶瓷材料领域,公司同样以18.1%的市场份额位列第二。

财务数据显示,贝斯特新材近三年保持稳健增长态势。2023年至2025年前九个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0亿元、3.55亿元和4.60亿元,对应净利润为9615.6万元、1.13亿元和1.18亿元。这种持续增长的业绩表现,为其赴港上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股权结构方面,贝斯特新材呈现出产业资本与财务投资深度融合的特征。IPO前,正心谷资本通过上海正心德蓄持有37.72%股份成为控股股东,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持股4.52%)和瑞声光电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持股2.82%)等产业投资者参与其中,河床明珠、木羽投资、绍兴锦泽等财务投资机构亦位列股东名单。这种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既保证了战略资源的整合,又为技术创新提供了资金支持。

根据招股说明书,本次IPO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向四大领域:产能扩张项目将提升核心产品生产能力;研发中心建设将强化技术壁垒;潜在并购计划瞄准产业链上下游优质标的;销售网络拓展则聚焦全球市场布局。在消费电子行业温和复苏与新能源材料国产替代加速的双重背景下,贝斯特新材能否通过资本运作巩固声学材料优势地位,同时推动新能源材料等新业务实现盈利突破,将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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